如果有人在失業家庭庇護中心住了2年找到了穩定的工作,往後生活不會有麻煩,但是他覺得在這裡住很習慣,不想搬走,願意負擔住在這裡的花費,繼續住下去。主管機關是應該要(A)不同意,或是(B)同意? 如果有人搬到失業家庭庇護中心,而把自己原有的住宅出租收錢,以這種方式來生活及賺錢。主管機關是應該要(A)禁止這種行為,或是(B)不禁止這種行為? 我們發現如果以上的問題都以(B)來回答的話,其實可以勾勒出一項偉大的計畫來解決許許多多當前國家面臨的麻煩與挑戰。按照「對抗當前經濟危機的建議:在全台灣廣設中華民國失業家庭庇護中心」的計畫,設立許許多多免費團體生活住宅,又對所有申請者來者不拒,就等同於以 政府補助 來鼓勵國民實現團體生活。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除了能用有限經費來安置生活有困難的人民外,另一個主要的效益就是實現節能減碳的目標,而且能夠實現節能減碳的目標達到一種非常可觀的程度。 對於不是很在乎生活品質的人,加入這個計畫,可以省很多錢,存款可以增加很快。所有生活有困難的中華民國公民,也可以得到無後顧之憂的安置。如果在全島全面開展這個計畫,20年後,可能會有500萬人左右,也就是20%的人口,選擇在政府設立的團體生活住宅居住。 如果有這麼多的人加入團體生活,會減少驚人的資源消耗。一個人住在3.5坪左右的小房間,不自己下廚而食用大鍋飯,即使他再怎麼浪費水電瓦斯,也不可能和 住在私有住宅的人相比。用最保守的估計(即節省最少資源的估計),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人,平均使用的資源為住在私有住宅的人的四分之一來計算,20%的人 口選擇在政府設立的團體生活住宅居住,中華民國的民生資源總體消耗量就減少15%。政府可以關掉半數的國營火力發電廠,也可以有很多年不必建新的水庫。即 使有什麼新的科學技術,也不可能節能減碳,善用資源,達到這樣的程度。 將來在團體生活住宅中,或許會住著下面這幾種人。有人懷抱著成為知名導演的理想,希望成為下一個李安或魏德聖,每天研究電影拍攝或是寫劇本。有人懷抱著成 為知名畫家的理想,每天進行藝術創作。有人懷抱著成為知名科學家的理想,希望能發表新科學理論,每天從事科學研究。有人懷抱著成為知名作家的理想,每天寫 作文章在部落格發表,期待有一天獲得賞識。也許真的有一天會有在團體生活住宅默默無聞的人,在被政府養活的環境中困苦生活很多年後,一舉成名天下知。團體 生活住宅的計畫,能帶給台灣種種新的可能性。工業革命的結果,是社會教育出很多不知道如何種田生產糧食自食其力,只有其它專業技能的人。經濟大蕭條的時 代,他們之中的很多人,專業技能突然變得無用武之地,現代社會是有責任盡可能地對他們提供救助。
參考文獻: 1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補助之揭露 2政府 補助計畫 及委辦計畫 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對地方政府補助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傌偀仇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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