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ir計畫 供廠商申請的屬性範圍基本上分別為(創新技術)和(創新服務)兩種,而再細分廠商於以下三種階段提出該計畫的申請說明: 一、先期研究/先期規劃 phase 1 是指說廠商有具產業效益的創新構想做出實驗並由依據的資料做評估的分析概念而達成目標的 研究計畫 。也就是說廠商尚未有具體的產品、生產或服務階段。 二、研究開發/細部計畫 phase 2 是指說廠商已有可行性的創新構想正進行產品、生產或服務之研發,尤其生產方法的研發已進入測試階段。也就是說廠商已有具體的產品、生產或服務,但能在測試階段。 三、加值應用 phase 2+ 是指將 phase 2 的研發產品商品化、工程化設計、開模、量產技術、市場調查等,以利技術或產品加值與價值鏈連結。
參考文獻: 1 SBIR 計畫書撰寫實務技巧 2研發計畫書撰寫經驗分享-以SBIR計畫為例 3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資料來源:奇摩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