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IR ...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資料來源包含:A,網頁公告;B,補助法源;C,網頁下載區裡的文件
1.本補助案的目標與名詞定義:
參考法源,「經濟部促進企業開發產業技術辦法」。
補助項目
一、關鍵性、前瞻性或整合性產業技術之規劃或開發。
二、中小企業創新產業技術及產品之研發。
三、資訊通信基本建設示範應用系統之建置。
四、促成產業技術發展之知識創造、流通或加值。
在SBIR的官方網頁上有介紹,原來這個是參考美國的SBIR,用意就是扶植國內的技術創新能量。
SBIR歷史比較久,總預算也較多,承辦單位經驗豐富,委員也比較多元化且專業。
簽約過程與執行過程給予廠商的方便性較高,隨到隨審以及結案時間不會限定於年底,都是其他補助案所比不上的優點。
而且在去年SBIR開始做進一步的擴展,首先是垂直的延伸,除了Phase 1、Phase 2,還多加了Phase2+。
以及水平的延伸,除了技術創新補助,還多加了服務創新補助。
所以,基本上,SBIR幾乎沒有限制,只要你是中小企業,都可以申請,但是創新性的要求相對上就是最高的。
2.補助分類:
Phase1,補助創新概念,執行過程中主要是在做可行性分析,時間半年,經費一家最高100萬。
需要產出不少的報告與文件,來反覆考驗及驗證你的構想。
委員會持續的提出相當關鍵且困難的提問,如果你都能一一化解,相信接著執行phase2的開發階段,就比較不會開天窗了。
Phase2,補助創新開發,執行過程中主要是在產出專利,或proto type。
時間最長兩年(生技可延一年),經費一家一年最高500萬。
開發出的技術規格,須滿足計畫書所承諾的關鍵指標。
若技術產出或服務產出能獲得委員認同,就能進一步的申請phase 2+。
Phase2+,補助加值應用,執行過程中主要是在產品化、量產化、及其他衍生開發。
時間最長一年(生技可延半年),經費一家一年最高500萬。
原則上這樣順序的申請下來,首先政府這邊能較確實掌握廠商的能力,對廠商而言,每一階段的過案率也會比較高。
所以就目前的經驗,我會偏向建議廠商都從Phase 1開始。
照慣例,做個假設,我是家紡織廠好了,那麼我有個構想,用怎樣怎樣的紡法,能產出一種新應用的布料,那我可以將這個構想加上一些佐證資料,先申請 Phase 1,在執行階段就能用經費做點小試做,小實驗,然後將實驗報告、成本估計、市場潛力調查、合作廠商訪談紀錄,下一步開發的規劃...這些文件,讓委員在結 案時給我更近一步的建議。
就可以接著申請phase 2,執行階段就做更多不同參數的試作品,找第三公證實驗室測試,找學校老師當顧問,實驗報告,proto-type成品測試,未來量產的規劃書,安檢或商檢的規劃書...來向委員報告。如果委員認為做的不錯。
那就接著申請phase 2+,執行階段可以來做試安檢、試商檢、生產機台調整,第一次市場調查、客戶試用報告、產品未來設計規劃....我相信這樣做一整套,當初的構想就在政府的協助下,變成成品了。
如果是創新服務的話,假設我是個寵物店好了,我想做做寵物婚禮顧問的生意。
phase 1,我能申請來做飼主市場調查、寵物的配對反應實驗,一個怎麼將人類媒婆變成寵物媒婆的規劃書,可能可以延伸的拍照、攝影、之類的衍生服務規劃書。
Phase 2,我就申請來做線上寵物速配平台,套裝服務商品規劃,以及服務的DEMO帶,以及套裝商品的proto type。
Phase 2+,將phase2的產出做規格化,做品牌設計與規劃,做加盟企劃,或拍成節目之類的。
概念上是這樣,不過SBIR還是會希望申請的內容更具產業前瞻性為佳。
但是只要創意夠亮,都有被賞識的機會。
3.類組分類:
創新服務
創新技術
真的是顧名思義,重點就在創新 !
4.補助款的限制:
補助總額,在前述補助分類時,已分別列出。
補助項目,SBIR是人事、材料、設備、委外、差旅。
經費比例,人事<60%、材料<150千元/人年、委外<50%。
補助方式,款項採先撥款後核銷方式支用。
銀行履約保證書,不需要。
參考文獻: 1經濟部強化中小企業資金融通措施-融資及補助篇 2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 補助計畫 3協助企業運用政府研發專案補助資源
資料來源: 政府補助 交流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