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內容
申請專利的目的雖然有很多種,但專利還是專利,主要是基於某項發明(Invention) 的描述,新的商業模式也是發明,可以申請專利,但沒有創新、發明、進步性、或獨創性,還是不能成為一項專利,基本上還是不容易輕鬆可以拿的到的,有很多重要的要件需要注意:
1, 先前技藝(Prior Art):
Prior Art指的是在沒有你這個發明前,事情是如何被運作的,你需要針對這些事情,根據資料或實物樣品,指出其中存在的缺點及亟待改善的問題,而此項新發明的主要目的和功能,來相互對照比較,說明如何可以改善這些問題的發明。
2, 發明特徵(Claims):
你需要逐一條列本項新發明的重要目的和功能,並分別就達成該功能所需的相關程序、步驟、或結構,詳細說明。再依據相關程序、步驟、結構間的關連性和 必要性,說明彼此間的關係,邏輯上的先後順序,並能能說明新發明與先前技藝間的差異性,如此才能確認此項新發明的技術內容有具備有”新穎性”的專利要件。
在撰寫說明書時,這就是我所謂文言文的部分,除了內容要說明清楚外,所用的語法也非一般常用的書寫或口語文法,有點程式語言的味道,一開始感覺很難,你可以參考一些別人的專利說明書來學習,不過看幾次後就不難理解了,將來你就要一起和你的專利撰寫人,在這裡大玩文字遊戲。
3, 圖式說明(Diagrams):
我們常說一張圖勝過千言萬語,在專利說明書裡,沒圖可是不行的,一般至少要有一個架構性的方塊圖,也許還要加上一張流程圖,每一個元件都要標示號碼,然後對應在Claims裡,清楚說明。
4, 可實施性(Practice of the invention):
專利要能實用才有價值,你設計出來的發明,要能充分證明這項技術內容已達熟悉該技術之領域人士能據以實施的程度。但是如果像Nuclear Fusion一樣不能實際運用,這項新發明或新技術也許不具產業上的利用性,這項專利就不會被核準的。
專利權範圍(Scope), 尋求最大保護範圍的平衡
專利是為了保護你的發明,所謂保護,就是別人侵犯你的權利範圍時,你可以加以反制,但是如果別人不在你的圈地範圍內,自然就沒什麼好保護的了。例如 當初愛迪生如果專利了他發明的球型電燈,某人就不能再聲稱發明了這種電燈。可是如果別人是發明了一種方型日光燈,那就要看方型日光燈的特徵是否相符球型電 燈的專利說明範圍,很可能是不一樣,那就是一項新發明了。
你也許會想說,那申請專利的時候盡量寫寬不就好了,不過
1) 評審委員不是笨蛋;
2) 越寬越有可能採到先前專利的權利範圍,侵權導致申請不過。
因此,其實整個申請書的結構,就是在權利範圉寬緊之間游移,越寬越不好過,範圍越小越好過,但也越沒用。我個人申請過的專利裡,有一個美國專利,退 件來回一次就過了,為什麼,因為裡面有一個特定的Algorithm(演算法),這個演算法其實像一段程式,是一個很棒的發明,可以解決一個棘手的技術問 題,所以拿到了這個專利。不過好是好,這個演算法卻不是唯一解決這個技術問題的方式,別人改一改,用另外一個方式去解,很容易就避掉了,所以這個專利騙騙 人可以,其實沒什麼價值。
(摘自: 顧問公司 資訊站)
參考文獻: 1經濟部強化中小企業資金融通措施-融資及補助篇 2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 補助計畫 3協助企業運用政府研發專案補助資源
資料來源:Startup 2.0 工程師 創業 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