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因既能夠保證公司在核心競爭領域的優勢,同時又會成為公司擴張到其他領域的障礙,這一點從許許多多大公司的競爭中都可以看到,例如:微軟公司在 PC 軟體時代呼風喚雨,卻失意於網路;Google 在網路行業執一時牛耳,卻不敵 Facebook 的社交競爭;諾基亞曾經是功能手機之王,卻衰落於智慧型手機和行動網路的崛起。
Google 的吳軍博士在《浪潮之巔》中精闢的總結了「基因決定定律」,即公司的基因決定了能否在一個新的領域有所建樹。即便是偉大的創新者蘋果公司,也未能突破基因 決定定律,蘋果公司雖然在消費電子硬體和軟體領域所向無敵,但是在社交領域的嘗試 ping 產品卻一敗塗地、Game Center 也差強人意、iCloud 雖有進展,但迄今沒有發揮出來巨大的威力。
綜上所述,大公司要創新成功,如 Scott 所說,需要創新催化劑的推動,需要大公司資源、規模和品牌的幫助,但更需要選準創新方向和領域,即創新方向要符合公司基因,創新領域要有足夠市場容納空間。
除了基因延伸性創新之外,還有一種創新:顛覆性創新。
例 如 Google 的關鍵詞搜索獲取內容的模式,顛覆了雅虎賴以為生的門戶推薦內容模式,讓後者徹底衰落了;Google 的免費在線服務模式顛覆了微軟銷售個人盒裝軟件的模式,讓後者不再成為時代的寵兒;蘋果的 iOS,開闢行動網路時代,顛覆了一大堆傳統智慧型手機和功能手機廠商,顛覆了 PC 網路時代的一大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