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8月30日行政院發布施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給台灣文創產業發展有了一法源依據,短短幾年的發展,台灣文創業者已在國內各地悄悄發芽茁壯,在台灣各地可看見為數不少、各具特色之文創園區及具特色文創業者正蓬勃發展,連帶也帶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更有許多知名文創工作者的作品在國際舞台發光、發熱,如李安導演的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獲得奧斯卡最佳導演獎及古又文設計師拿下美國Gen Art時裝大獎等等知名文創業者,可見台灣文創能量已能在國際舞台上佔有一地位,這些知名業者是台灣文創產業的領頭羊,他們運用自身的專業研發能量創作文創商品及服務,透過獨特的品牌形象建立及市場行銷拓展,建立屬於自己的一塊市場並帶領台灣文創在國際市場發展,也讓各界瞭解台灣文創發展未來的可能性,投入更多的關注及資源,實為功不可沒。